三鹿奶粉危機已經過去兩年之久,然而,三聚氰胺的陰影卻依然縈繞在公眾的視野范圍之內,清繳問題奶粉的聲音也是一浪高過一浪,從未有過間斷。
近日,衛生部再次發文要求全面清繳問題奶粉,對三聚氰胺等問題奶粉下“最后通牒”。日前,根據衛生部《關于進一步清繳問題乳粉的通知》的要求,北京、廣東、江西等諸多省市相繼發布通告,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、銷售、使用和藏匿問題乳粉,凡2010年9月30日前主動上繳的,可依法從輕、減輕或不予處罰;逾期不上繳的,依法從重處罰。
《食品安全法》第53條規定:“國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。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,應當立即停止生產,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,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,并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;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,應當立即停止經營,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,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。
三聚氰胺之所以死灰復燃,除了不良商家屢屢冒險、相關檢測機制的不完善以及有關部門監管不力等因素之外,關鍵還在于處罰力度不夠。當違規生產的成本較低時,自然就有許多冒險者。只有加大處罰力度,從根本上徹查問題奶粉,才能起到警示作用。我們堅信,此次的全國范圍內的清繳風暴一定能帶來實際的效果。